【安徽口子酒业2007年报道】从九月中旬开始,我公司根据国家质检局要求,陆续在产品酒瓶外包装上标注了“过度饮酒有害健康”的字样,通过人性化的劝说,提醒消费者理性饮酒,保重健康。
国家质检总局要求10月1日起,酒企必须在酒瓶标签上印制诸如“过度饮酒,有害健康”“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”等健康警示语。根据通则规定,届时包括啤酒、葡萄酒、果酒、白酒在内的所有酒精度大于0.5度的酒精饮料,都将被推荐在包装标签上采用标示饮酒危害的健康“劝说语”。
而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被要求标示类似于“切勿撞击,防止爆炸”等相关警示语。目前,我公司已根据要求陆续印制上此类警示语,不久,将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标记改版。